抓住关键 抓住节点
——114院切实加强节日期间作风建设
为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四风”,院纪委就五一、端午期间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作出要求。同时,为严肃劳动纪律,由院纪委牵头组织人事科、办公室、纪检监察科等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对院属各部门、工程处进行了专项检查。
附:
关于“五一”“端午”期间
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的通知
院属各单位:
为加强作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工作,坚持一个时间节点一个时间节点抓、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现重申如下纪律要求:
1.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大吃大喝,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坚决制止各种奢侈浪费行为;
2.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
3.严禁用公车旅游、探亲以及借节日去钻机慰问、指导工作等去景点旅游。在保证生产的前提下,其他车辆一律封存。
4.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 要以身作则,当好廉洁从政的表率,带头执行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落实好请销假制度,及时请示报告。
5.严格执行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把好关口,不准变相处理及转嫁摊派相关费用,财务部门对违反相关要求产生的费用一律不准报销。
6.加强执纪监督,院纪委监察将对顶风违纪行为予以查处,严肃追究责任,及时通报曝光,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在追究当事人责任同时,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分管领导和主要领导的责任。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通知精神,确保节俭文明廉洁过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