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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院与编制外钻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作者: 时间:2013-08-27 00:00:00
我院与编制外钻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由靳革副院长带领的院人事、工会、纪委监察科相关人员,经过一个多月时间,对钻机编制外五年以上现任机、班长、临时工进行了审核。通过查考勤、工资表的连续性等形式,筛选了符合条件的编制外职工。
    近日,相关人员到钻机现场再次逐一核实,并对19台钻机的7名机长,7名副机长,33名班长,5名职工子弟签订了劳动用工合同,其中,职工子女的待遇参照局相关文件执行。这一举措不仅激发了一线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更重要的是为他们提供了生活保障,使他们工作得安心、生活得踏实。

    之后,靳革副院长一行采取座谈、问询、听取汇报等方式,广泛了解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工作和生活需求,认真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稳定一线职工队伍起到了积极的作用。(纪委监察科:赵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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