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西省煤炭地质局关于开展2016年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企业事业单位产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院开展了2016年事业单位资产清查及企业产权登记重点工作。
清查工作要求做到“五个严禁”:严禁弄虚作假、瞒报、虚报、漏报;严禁随意变更、毁坏财物账目凭证;严禁擅自修改合同、租赁协议,转移资产;严禁捏造、隐瞒债权债务;严禁不履行批准程序,自行处置、擅自转让、私自变卖国有资产。院审计监察部门对全院的资产清查工作进行了全程的审查监督,并聘请运城黄河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全程参与清查工作。
由于时间紧,任务重,工作量大。任务下达后,院领导非常重视,于4月5日成立了以胡顺鹏院长担任组长,马永明总工担任副组长的资产清查和产权登记工作小组。
财务资产科牵头负责全院资产清查具体工作的组织与实施,根据单位资产情况进行任务分组,资产组负责对全院的固定资产、土地、房屋、设备、管材、长期投资的清查,账务组负责全院往来账目的核对,材料组负责对库存材料的清查。同时进一步明确时间节点,责任落实到人,定期上报工作进展情况,摸清家底,盘活资产,确保5月底前完成清查工作,6月底前完成产权登记工作。
在此次清查中,将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梳理、总结、分析,以此对单位的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起到检验审查的作用。(财务资产科:付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