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制度,保障用人单位和职工的合法权益,近日,我院根据《山西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暂行办法》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有关文件精神我院与519名在职职工签订聘用合同。
本次签订工作,院人事科根据岗位设置的具体条件和要求,严格把握各类别的岗位,规范岗位职数,杜绝随意放宽岗位设置的标准和条件。同时,克服野外施共职工分散、以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等困难,确保与每位职工都顺利签订聘用合同,做到无一遗漏。
下一步,院人事科将做好聘用合同管理工作。聘用合同由专人管理,为今后合同内容变更、岗位调整、解除合同、终止合同、续签合同等提供主要依据。(人事科:刘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