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院被山西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授予“山西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我院连续五年保持“山西省直文明单位标兵”称号之后获得的又一荣誉,标志着我院在推进文明单位创建方面又迈上了一个新的台阶。
近年来,我院以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核心,紧紧围绕创建省级文明单位为目标,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加强和改进思想道德建设,着力深化拓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不断提升广大干部群众的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社会文明程度,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活动载体,不断把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引向深入,在持续、稳定、良性发展的同时,为推动全院转型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和坚强的思想保障。
此项殊荣是对我院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高度肯定和认可,是对全院干部职工的鞭策和鼓舞,全院上下将再接再厉,努力实现精神文明建设与中心工作相融合,为促进全院高质量转型发展凝聚更加强大的精神力量。(党办:侯祥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