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管理 完善机制
——财务核算中心落实实体主管会计负责制度
自2010年初我院财务核算中心成立以来,在院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广大财会人员的辛勤工作和各实体的大力支持下,财务中心在资金集中管理方面取得了很大的成绩。2011年初实行的大宗材料统一采购,是对我院财务管理水平的一大改进和提升。
但面对新形势,财务中心在管理上仍暴露出一些新问题,比如对各实体总体情况缺乏了解,不利于对各实体进行更加细化的管理和服务。为此院领导要求进一步细化财务核算,在管理和服务方面更好地发挥财务核算中心的作用。针对领导的建议,财务中心决定在原运行方案的基础上,设置各实体主管会计。
8月30日下午,财务中心何晟群科长组织机关所有财务人员召开了关于主管会计的设定和主要工作内容安排的会议。
会议明确了各主管会计需对各实体生产经营全貌了解并进行财务管理。具体包括该实体人员情况、资金情况、债权债务情况、工资发放情况、项目承揽及进展情况、项目成本费用及盈亏情况等,并要及时为分管实体及院领导提供该实体的基本情况信息。核算中心财会人员需在原运行方案分工合作的基础上,再担任1-4家经济实体的主管会计。
主管会计负责制,是我院财务管理方面的又一重要举措,自2012年9月1日起正式启动,全体财会人员将共同努力、探讨,不断改进方式方法,完善财务管理工作的各项机制,共同为我院经济发展做出贡献。(财务中心:白璐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