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到来之际,第三工程处在阳煤集团煤层气施工现场开展了“安全生产月”活动,副院长徐宁、安监科长杨新华参加了本次活动。
本次活动,首先向一线职工发放了院“安全生产月”学习读本,并与活动人员共同学习了《国家安全生产法》、《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114院生产安全事故现场处置方案》。随后由院安监小组逐一对照《钻机现场标准化建设要求》进行了安全隐患专项排查,并针对存在的问题,现场下达了整改通知,同时专职安全员带领钻机人员进行了安全消防演练。最后,工程处负责人、安监科长分别结合自身职责对钻机提出了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徐院长在最后的讲话中指出,当前形势下,安全和生产同样要放在我们工作的第一位,工程处和钻机人员都要牢固树立安全意识,强化安全教育常态化,巩固学深操作规程,逐步提升安全工作能力,切实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转变。(第三工程处:李思思)